产品名称

日本商务签证

发布时间 2023-02-23-
点击次数 593

网上预约价: ¥¥900.00

参数明细:
查看全部
签证种类:商务签证
工作日:5-7
停留期:

15/30/90天

入境次数:

单次

有效期:

3个月

套餐:
数量: - + 件(库存999件)
预订前请与客服人员确认日期线路
  • 签证所需材料
  • 预定须知
签证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日本旅游/商务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2.如果申请人一家三口一起申请,父母为商务类别的话其子女必须要一同申请商务类别,子女不能等父母商务签证获签后再办理旅游类别。

3.日本领馆通知,现起,不能提供广东省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派出所/公安局开立的居住证明原件(3个月有效,可先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然后由派出所盖章)受理或提供社保局开立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原件,不再受理广东省居住证回执


个人基本资料

商务申请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

亲属名单表1.需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请下载模板填写)

护照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身份证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如果集体户口无户口本地段页,可以用常住人口登记表代替

居住证明资料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

单位资质证明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在2013之后改为网上年检所以可以提供正本)。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个人名片1.个人名片2张。(如有名片,建议提供)


外方邀请资料

身元保证书原件  (保证事项包括滞留费,归国费用,遵守法令三项内容)(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保证人必须是部长以上级别。

招聘理由书原件1.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

滞在予定表1.(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1.A.邀请机构已进行法人登记的,须提交以下任意一样资料(邀请机构为国家或者地方公共自治体的不需要提供。邀请机构为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时,须提交科长以上职位的邀请人的在职证明。) 

(a)《法人登记簿藤本》原件(发行日起3个月内有效) 

(b)《会社四季报》(提供最新版)中该公司简介的复印件。 

(c)[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复印件(发行日起3个月内有效) 

(d)明确介绍邀请机构的简介或者手册资料原件(明确的信息要有会社团体名、代表者氏名、地址、电话、资本数额、员工数目、经营内容等)。 

B.邀请机构未进行法人登记的,须提交以下任意一样资料: 

(a)[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复印件)](注)邀请人为大学教授或者准教授时,则提交在职证明原件。 

(b)明确介绍邀请机构的简介或者手册资料原件,(明确的信息要有会社团体名、代表者氏名、地址、电话、资本数额、员工数目、经营内容等)

名单表  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模板填写)

预定须知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签证外其它费用。


预定须知
  • 客户至上 专业服务
  • 阳光价格 明码实价
  • 阳光服务 热忱接待
  • 服务热线 400-887-3728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400-887-3728    0755-8885285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2-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X
1

QQ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887-3728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