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意大利探亲访友签证

发布时间 2023-02-23-
点击次数 531

网上预约价: ¥¥1350.00

参数明细:
查看全部
签证种类:
工作日:5-10
停留期:

按申请

入境次数:

多次

有效期:

按申请

套餐:
数量: - + 件(库存999件)
预订前请与客服人员确认日期线路
  • 签证所需材料
  • 预定须知
签证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意大利领馆要求不低于出发前15天递交申请资料,否则需要委托代交者签风险声明。

2、申请者提供的所有酒店订单必须是英文版本或意大利文版本的,否则签证中心和领馆将视为没有提供酒店订单的资料。

3、申请者提供的所有机票预订单必须是英文版的且带有PNR码,如无订位记录或PNR码无效可能会造成拒签。

4、请提供真实的行程安排,在递交申请后,意大利领馆有可能要求部分客人补充提供真实的电子机票。如无法提供与送签行程时相吻合的电子机票,会有拒签的风险。

  


个人基本资料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婚姻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的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


个人资产证明

活期资金证明 本人名下活期账户或储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定期资金证明单身、离婚、丧偶人士领馆要求有则需要提供。

辅助资产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质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函 邀请函需按意大利领馆要求的模板由意方邀请人需填写完整后并亲笔签名。

邀请人身份证明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个人基本资料

与邀请人关系公证 如办理探亲签证,请提供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事办认证。 

如办理访友签证则无需此项材料。


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需居住在邀请人的家中,则需提供邀请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合同证明复印件。


旅行计划资料

行程安排 请告知详细的英文版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时间(年月日),离开时间(年月日),计划游览城市和相关景点。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机票行程单需带有PNR码)、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或国际驾照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如邀请函处注明全程的住宿都在邀请人的家中则可不提供酒店订单)英文版或意大利文版的酒店确认单(整个行程),酒店预订单如果如果是网上预订的,请把酒店网址链接一并打印出来。如果是从酒店直接预订的,需要附有酒店盖章和负责人签名。如果您在签证未批下取消酒店的订单将可能遭到拒签。


国际医疗保险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在行程前和后各多买两天,如行程为9.15-9.25,保险购买时间则不小于9.13-9.27这个区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预定须知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签证外其它费用。


预定须知
  • 客户至上 专业服务
  • 阳光价格 明码实价
  • 阳光服务 热忱接待
  • 服务热线 400-887-3728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400-887-3728    0755-8885285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2-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X
1

QQ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887-3728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